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信息公开 > 通知公告

2018年5月份公路“路长制”工作巡查通报(二)

发布时间:2018-06-04     来源:

 

长路路域字〔201886

 

 

 

20185月份公路“路长制”工作巡查通报(二)

 

芙蓉区、天心区、岳麓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、高新区路长办:

201849日至417日,市路长办采取查阅资料、上路巡查等方式,对各区第一季度“路长制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,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办函,限期整改。同时,市公路管理局养护中心和城郊路政执法大队到各区路长办上门服务,主动沟通,加强联动,积极解决涉路问题。5月份,市路长办通过实地查看、暗访等方式进行了回头看。现将内五区和高新区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(一)加速推进,“路长制”全面向县乡村道延伸。经过去年一年的推行,国省干线“路长制”基本实现了全覆盖。今年,“路长制”全面向县道、乡道延伸,要实现覆盖率县道达到100%、乡道达到50%、村道达到15%的目标。目前,各区已确定了实施“路长制”线路,明确了路长、分路长。其中,芙蓉区已确定的县道为4.54公里,无管养乡道,村道为16.017公里;天心区已确定的县道为12.427公里,乡道为25.014公里,村道为31.415公里;岳麓区已确定的县道为66.764公里,乡道为75.75公里,村道为101.6公里;开福区已确定的县道为28.8公里,乡道为49.6公里,村道为49.6公里;雨花区已确定的县道为14.032公里,乡道为107.747公里,村道为133.143公里;高新区已确定的县道为10公里,乡道为20.36公里,村道为14.3公里。

(二)立足实际,认真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。今年第一季度以来,各区按照市路长办“创建一条示范线路,线路可涵盖国省县乡村道”的要求,结合实际,在充分调研和摸底的基础上,确定了“路长制”示范路的创建线路和总里程。开福区确定X039线、X166线、X118线3条线路为示范路,总里程为25.1公里;天心区确定道牛冻路、大托铺街道三排路和桂苏路、南托街道沿江村西干渠路和沿江南路等8条线路为示范路,总里程为20.5公里;芙蓉区确定S103线、C899线2条线路为示范路,总里程为2.232公里;岳麓区确定S107线、X083线、X079线、X161线等7条线路为示范路,总里程为35.5公里。高新区确定以G319线与黄桥大道为起点,西延至G319线与美丽乡村示范路(南段)交汇处,沿美丽乡村示范路往南至X081线交汇处,总里程约为12公里。雨花区确定S105线、X049线、Y329线、C538线4条线路为示范路,总里程为27.945公里。

(三)积极整改,确保工作落在实处。针对督办函中提到的问题,各区路长办高度重视,行动迅速,按照要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整改。天心区路长办对大托铺街道下达整改交办函,大托铺街道通过积极协调相关单位,在三排路K1+900处设置了停车位、K4+020K4+200处设置了道口桩和交叉道口标识标牌。雨花区针对X051线存在的问题,结合该线路已纳入2018年区重点项目的实际情况,立即与提质改造设计单位进行沟通,把接道硬化要求、绿化时预防遮挡接道处的行车视距、全线增设停车、错车道等安全、美观问题一并纳入提质改造项目。芙蓉区路长办针对S103线、X035线存在的问题,立即联合市公路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,组织马坡岭街道、东湖街道开展了一次联合整治行动,清除了线路上的非公路标志。岳麓区路长办就X079线存在的问题,通知区养护站及时修复和完善了五丰村接道道口桩;同时与沿线街道进行沟通,规范停车秩序,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。高新区针对美丽乡村示范路已通车路段安保设施未设置到位,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,迅速联合农村工作局调取了相关建设资料,并向区住建局下达了整改督办函。开福区针对X037线存在全线无限速标交叉道口部分道口桩缺失等问题,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复查。因X037线是市管养线路,区路长办与市公路局养护中心进行了沟通。目前,存在的问题已纳入市公路局安保项目。截止目前,市路长办已收到各区的整改回复函,各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。

二、好的做法

1.开福区、雨花区路长办对境内市管道路存在问题采取交办函(街道、市公路管理局养护中心、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)的形式,安排任务督促处治。

2.芙蓉区路长办组织市局路政执法大队,区城管、街道对城郊结合部路域环境联合整治,形成合力,效果明显。

三、存在问题

1.“一长三员”管理网络形成合力不够。各区都存在相关部门联动不顺的现象,以致问题发现不及时,处治滞后。

2.四项基本制度还未完全落实到位。今年4月份,市路长办出台了《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》、《路长制工作交办督办制度》、《路长制巡查制度》、《路长制工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》等四项制度,但实际工作开展中,有些制度还停留在纸上,未按照要求抓落实。芙蓉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、天心区、高新区未落实好《路长制工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》和《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》。

3.“路长制”示范路创建工作标准不高。根据各区上报的资料来看,除高新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外,其他各区还只是确定了线路,没有具体的创建措施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

1.严格要求,认真落实工作标准。各区对照《实施“路长制”线路工作标准》,设立“路长”公示牌(必须公布路段负责人的手机号码),规范日常综合管理,完善安全保障设施,优化美化路域环境,把工作抓扎实,抓出成效。

2.加速推进“路长制”示范路创建工作。各区要加快推进“路长制”示范路的创建工作,针对城郊结合部和“绿肺控制区”的特点,对照《“路长制”示范路创建标准》,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、体现本地区亮点的特色示范路的具体创建措施。

3.突出日常巡查,发挥管理网络效率。各区要认真落实四项制度,按照“一长三员”职责要求,加强道路日常巡查,及时发现、制止和消除各种公路违法行为,真正发挥出管理网络的作用和效率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8529

 

 

 


相关文档:
展开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