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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4-18     来源:

内五区交通运输局,各区、县(市)农村公路管理站(局):

为防止连续雨水天气对我市农村公路桥梁造成不良影响,及时掌握农村公路桥梁的运行情况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,请各单位尽快开展农村公路桥梁(年报数据内)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排查工作重点

1.有以下情况的桥梁:泄洪能力差的、桥坝结合、位于弯曲河道处等基础容易冲刷的桥梁;使用年限长、存在结构性缺陷的桥梁。另外,要加强对因建成时间不长、维修加固不久而容易被忽视、日常检查工作不到位的桥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。

2.有以下病害和现象的桥梁:桩基础受到冲刷、扩大基础遭受冲空、桥台锥坡发生损毁等基础出现病害的桥梁;近期内病害有所加速和发展的桥梁;伸缩缝损坏或功能失效的梁桥。

二、各单位要按照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有关规定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挖沙船舶作业和停泊的监管,严禁在桥梁(特别是大桥)上、下游受保护范围内进行采砂作业,对危害桥梁的漂浮物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桥梁不被碰撞。

三、管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“三个一”( 一名负责分管领导、一名桥梁养护工程师、一座桥梁一名养路工)制度落实责任人,对于排查发现的四、五类危桥按要求立即安排特殊检查。同时,管养单位必须立即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,实施交通管控,严格现场管理,确保桥梁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,及时在当地媒体发布交通管制、公众服务路况信息并现场张贴公告。

四、对于危桥改造工程项目,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保障体系,制定安全应急预案,确保施工安全。拆除重建类项目旧桥原则上必须拆除,旧桥拆除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拆除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监控,确保施工安全;临时支架、吊装设备要加强检查频率;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、安全标志,做好作业现场的管理工作,保证施工车辆、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,待危桥改造交(竣)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解除交通管制措施。
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完善责任追究制度,强化监督检查,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,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及时整改到位。对于需要加固改造的桥梁要按照危桥项目库的要求,准备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,待危桥项目库更新时提交审查。排查工作完成后,及时填好《长沙市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》,于4月28日前上报至市局农村公路养护处。

 

附件: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

 

 

长沙市公路管理局

2017年4月11日

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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