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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的意见

发布时间:2017-03-03     来源:

 

关于加强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的意见

 

内五区交通运输局,各区、县(市)农村公路管理站(局):

“十三五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和脱贫攻坚的冲刺期。长沙农村公路作为排头兵,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。2016年未,农村公路路况优良率达到84%,有力的助推了城乡经济发展,保证了老百姓的畅安出行。当前,汽车保有量增长快速,乡村游日渐兴起,行政村通上客班车,对公路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》(长政办发〔2016〕70号)文件精神,决定在2017年组织开展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活动。具体意见如下:

一、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

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》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。整治分两部分推进,即提升和改善现有道路通行隐患的处治和防范等级。

(一)通行隐患的处治:

1.规范标识标线标牌。严格按道路情况依照规范设置,特别是在急弯、陡坡等道路险要地段,更要注重限速牌、提示牌的设置。

2.公路弯道、岔道处,重在完善道口桩增强提示,修剪枝叶、增设反光镜等措施改善视距。

(二)提升防范等级:

1.提升防撞等级。公路险要、临水、临崖地段逐步提升为钢护栏和防撞墙。

2.改善道路通行状况。加宽道路,改善弯道半径,提升通行能力。

二、加强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

1.结合《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》的宣贯和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活动的开展,建立县道有路政员、乡道有督办员、村道有护路员的管理体系。

2.加强“互联网+”信息平台建设,推进与公安,安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管互补的机制,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
三、实施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

1.严格实施考核评价。考核结果纳入市局对各区、县(市)的目标考核。

2.严格事故责任追究。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,按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302号)、《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148号)和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,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度,依法追究责任领导、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一是加强领导,认真实施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,强化“红线”、“底线”意识,切实加强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。要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,责任到人,层层抓好落实。

二是加强宣传,强化教育。要制定年度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,完善路政员、督办员、护路员等人员组成的全覆盖宣传网络。要加强与当地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各类媒体的沟通协调,将公路安全公益广告纳入新闻媒体宣传计划,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。

三是细化措施,落实到位。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结合本意见,制订出台加强农村公路道路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,明确工作任务,确保责任落实。要按照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,严格整治存在的问题,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。

 

附件:交通限速、弯道设置对应表

 

    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2017年2月16日

交通限速、弯道设置对应表

 

 

公路等级

设计车速(km/h)

弯道半径(m)一般值(极限值)

车速(km/h)

一级公路

60、80、100

400(250)

80

二级公路

60、80

200(125)

60

三级公路

40、30

100(60)

40

四级公路

20

65(30)

30

等外公路

参照四级公路标准

30(15)

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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